离婚起诉需要本人去吗
离婚起诉原则上需要本人去。
1.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致使双方身份关系的重大变更。因此,对于是不是离婚,需要当事人亲自表态,不可以由别人代替。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讲解》的有关规定:
即便在一方下落不明的状况下,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需要离婚,虽然能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但在审理过程中,若该下落不明方未出现,其离婚意愿仍没办法得知,但这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受理与后续公告送达。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其法定代理人虽可到庭,但若法定代理人不可以到庭,法院也需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这同样强调了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亲自参与的重要程度。
所以,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原则上需要亲自到庭。
2、离婚诉讼能否缺席判决
找法网提醒,离婚诉讼在通常情况下不能缺席判决。
1.国内《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原则上可以缺席判决。
2.因为离婚诉讼涉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若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将增加法院正确审察双方感情是不是确已破裂与家庭财产具体情况的困难程度。
《民事诉讼法》又与众不同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除不可以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状况没办法出庭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建议。
这一规定被视为立法需要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但应该注意,若存在特殊状况,如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一方当事人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进行缺席判决。
什么状况可缺席判决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可缺席判决的状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需要离婚,且经过公告送达等程序后,下落不明方仍未出现。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若其法定代理人不可以到庭,但已向法院提交了关于离婚及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书面建议。
3.夫妻双方均赞同离婚,但因故不可以同时到庭,且已向法院提交了双方均赞同离婚的书面建议。
4.夫妻一方因患重病或其他缘由没办法到庭,但已向法院提交了有关医疗证明及赞同离婚的书面建议。
在这类特殊状况下,即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能亲自到庭,法院也可依据现有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缺席判决。但应该注意,缺席判决应小心用,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